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琼房 - 2009-7-7 17:15:00
  早在宋代,博鳌就有蛋家人居住和繁衍生息。宋代天圣元年(1023),蛋家人集资在博鳌建起三江庙,此时在此居住的蛋家人已有一定数量和规模。 随着在博鳌聚居的蛋家人增多,元明之间,乐会县在博鳌设都而治,都名称博鳌浦莫村都,负责管理在博鳌浦和万泉河莫村段上居住的蛋家人。

  据历代相传,曾姓人是最早到博鳌墟陆地上盖房定居的。《博鳌曾氏族谱·序》记载:“居仁公乃发公之后裔,公于明末由陵水入乐会开基博鳌。”这部族谱证明,曾居仁于明末到博鳌定居,开创家族基业,他也许是最早到博鳌墟陆地上盖房定居的人之一。曾居仁的墓茔至今尚在,位于博鳌东山公路旁。

  清代,乐会县撤都设乡。原来专门管理蛋家人的博鳌浦莫村都被撤销,莫村一带被划人中珠乡,另外成立博鳌乡。博鳌乡纵(南北)40里,横(东西)10里,面积400平方里(折合100平方公里)。其范围:东至大海,南至金牛岭,西至七星岭、南强、北山一带,北至会同县界(排港一带)。民国时期,行政区划变化频繁,今博鳌镇境先后隶属于乐会县一区和附城镇.解放初期,隶属于乐会县二区。1955年恢复博鳌乡建制,隶属于乐城区。1958年,博鳌境隶属于朝阳人民公社。1961年析出成立博鳌人民公社,下辖6个大队。1983年改为博鳌区,下辖6个乡。1987年设置博鳌镇,下辖6个行政村。2002年进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,博鳌镇与朝阳乡以及九曲江乡的北山、北岸、培兰、沙美4个行政村合并,设立博鳌镇,实行镇管行政体制,博鳌镇下辖17个行政村,镇政府驻地原博鳌镇。区划调整后,博鳌镇行政区域面积为86平方公里,人口23270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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